央視曝長租公寓高收低租卷款跑路的消息登上各大新聞平臺,房屋租賃市場亂象層出不窮,都說做房產買賣、房產租賃是有賺頭的,原來都是啃著房東和租客的“人血饅頭”。本次引起熱搜的主體單位是上海嵐越公寓。
自今年6月起,上海多名租客和房東向警方報案稱,一家名為嵐越公寓的房屋托管公司倒閉跑路,并且將他們交付了幾個月甚至一年的租金一起卷款消失。
從報案的陳述中了解,該房屋托管公司的托管模式是“高租金吸引房東、低租金吸引租客”,這樣一來聚集了大量房屋租金,但是*后有沒有給到房東,“高進低出,長收短付”攏租金的模式堪比“人血饅頭”。
高進低出,收錢跑路
眾所周知,北上廣深的生活壓力是很大的,其原因主要是住宿和吃喝方面,住宿這塊的房租*低是2000元每月,往上不封頂,而且租房市場的租賃都是押一付三,甚至是需要簽訂常年合同、一次繳納全年租金,這已經是常態。
租客譚先生,嵐越公寓能夠拿出房東的委托協議,包括房屋的動遷協議等,在一次性支付房屋租金時還能有優惠的誘惑下,按照每月4100元的年付價格租下來這套房,共計5萬多元。
房東葉先生,當時嵐越公寓說房子租給人家是每月5000元,租期12個月。租給嵐越公司,每月是5500元,租期11個月。在收到2個月的租金后,卻收到嵐越公寓業務員告知公司倒閉的消息,等葉先生聯系時已經聯系不上,而租客也是討要無門。無獨有偶,同類案件還有上海閔行的租客胡先生和房東章女士。
涉事公司(嵐越公司)資質欠缺變更頻繁,涉嫌犯罪
嵐越公司的注冊登記信息中顯示,該公司的實際經營范圍只是房地產咨詢和房地產營銷策劃,并沒有寫到從事房地產經紀的資質,也沒有任何從事金融業務的資質,而且自從2019年12月成立以來,半年時間已經變更5次法人代表、公司監事和投資人等重要人事崗位。
法律專家給定義,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或者是集資詐騙罪
華東政法大學教授 毛玲玲:如果是單個的合同關系,有可能是合同詐騙罪或者是普通的詐騙罪。假如他對資金的使用嚴重不負責任,可以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或者是集資詐騙罪。
高收低租卷款跑路,全國均有負面案例
同上海嵐越公寓同類劣跡的房屋租賃公司是多得多,甚至不免還有房屋租金個人,甚至更加聳人聽聞的有房東聯合他人實施詐騙,利用租賃中介跑路、房東收回房子為由要求租戶搬出來短期獲取暴利。在這類案件中,租客成為*底層被壓迫和剝削的受害者,其次是被騙的房東。
租賃中介跑路,房東是否有權驅趕租客?
答案肯定是房東無權驅趕房客,但是可以協商處理。自托管公司和房東之間形成代理關系開始,托管公司代表著房東,托管公司和租客形成租賃后就等同于房東和租客形成租賃關系,所以武漢一家一裝飾公司李云生認為房東無權驅逐房客。
律師楊鄒華:由于雙方都是受害人,首先應當進行協商,雙方共同來承擔一部分損失,*終比如說通過公安把相應的損失拿回來時候,那么我們再來協商一個比例分配問題,所以共同降低損失是比較好的。
來源:騰訊新聞